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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原住民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中華民國108年9月11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人字第1080055748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七、進用之臨時人員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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