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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中華民國93年10月30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85588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

修正內容

  • [增訂]
  • 第十三條之一

    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本基金之主要永續投資重點和目標,所採用環
      境、社會及治理標準或原則與投資重點關連性。基金應設定一個或多
      個永續投資目標,並具體說明衡量實現永續投資目標實現程度之評量
      指標。
    二、投資策略與方法:經理公司為達成永續投資目標所採用投資策略類型
      ,將環境、社會及治理因素納入投資流程之具體作法,對環境、社會
      及治理相關因素之考慮過程,以及衡量該等因素之評估衡量方法。
    三、投資比例配置:本基金持有符合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投資重點之標
      的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投資比重,並說明如何確保基金資產整體
      運用不會對永續投資目標造成重大損害。
    四、參考績效指標:若本基金有設定環境、社會及治理績效指標,應說明
      該指標之特性,以及該指標是否與本基金之相關環境、社會及治理投
      資重點保持一致。
    五、排除政策:本基金之投資是否有排除政策及排除的類型。
    六、風險警語:本基金之環境、社會及治理投資重點之相關風險描述。
    七、盡職治理參與:本基金所適用盡職治理政策及執行方式,以及經理公
      司盡職治理報告之查詢方法或途徑。
    八、定期揭露:經理公司募集發行本基金後,應於年度結束後二個月,每
      年在公司網站上向投資人揭露下列定期評估資訊,並揭露查詢基金定
      期評估資訊之網址,以及經理公司揭露盡職治理報告書相關資料之網
      址:
      (一)本基金資產組成符合所定環境、社會及治理投資策略與篩選標
         準之實際投資比重。
      (二)如有設定績效參考指標,應比較本基金採用環境、社會及治理
         篩選標準與績效指標對成分證券篩選標準兩者間的差異。
      (三)本基金為達到永續投資重點和目標,而採取盡職治理行動。
    九、其他本會規定應行記載事項。

  • [修正]
  • 第六條

    公開說明書封面應依序刊印下列事項:
    一、基金名稱;保本型基金應用括弧以不同顏色顯著字體標明保本比率及
      基金之類型(保證型或保護型)。
    二、基金種類:股票型、債券型、平衡型、保本型、組合型、指數型、指
      數股票型( ExchangeTradedFund;ETF)、貨幣市場型、傘型或其他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定者。
    三、基本投資方針。
    四、基金型態(開放式或封閉式)。
    五、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應註明「投資國外」。
    六、基金以外幣計價者,應註明本基金計價之幣別。
    七、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八、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九、保本型基金為保證型者,保證機構之名稱。
    十、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名稱。
    十一、以顯著方式刊印下列文字:
       (一)「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
          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
          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
          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
          收益」。
       (二)保本型基金為保證型者,應刊印「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投資人持
          有本基金至到期日時,始可享有____%的本金保證。投資人
          於到期日前買回者或有本基金信託契約第____條第一款至第
          六款應終止之情事者,不在保證範圍,投資人應承擔整個投
          資期間之相關費用,並依當時淨值計算買回價格。投資人應
          了解到期日前本基金之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波動。投資人
          在進行交易前,應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與特性。」
          等文字。
       (三)保本型基金為保護型者,應刊印「本基金無提供保證機構保
          證之機制,係透過投資工具達成保護本金之功能。本基金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
          風險。投資人持有本基金至到期日時,始可享有____%的本
          金保護。投資人於到期日前買回者或有本基金信託契約第__
          __條應提前終止之情事者,不在保護範圍,投資人應承擔整
          個投資期間之相關費用,並依當時淨值計算買回價格。投資
          人應了解到期日前本基金之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波動,因
          保護並非保證,投資標的之發行人違約或發生信用風險等因
          素,將無法達到本金保護之效果,投資人在進行交易前,應
          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與特性。」等文字,後段文字
          並應以加大粗黑字體或不同顏色等特別顯著方式刊印。
       (四)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應以不同顏色顯著字體方式,載明適合
          之投資人屬性,並刊印「投資人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
          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及「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
          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
          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
          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
          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
          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
          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等文
          字。
       (五)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應刊印「本基金屬環境、
          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永續相關重要發行資訊之揭露請
          詳見第__頁至第__頁」,定期評估資訊將於公司網站(http
          s://)公告。
       (六)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第__頁至第__
          頁。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本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與負責人及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
          負責。
       (八)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包括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之
          網址及公司揭露公開說明書相關資料之網址。
       (九)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經本會核准得自行保管基金資
          產者,應標明自行保管及設有信託監察人之字句。
    十二、刊印日期。
    為申請(報)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所編製之公開說明書,應於其封
    面註明係申請(報)用之稿本。
    第一項第三款之基本投資方針得註明參閱本文之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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