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所隊受理法院或檢察機關囑託勘測案件作業要點修正說明( 94.11.08 修正)》 為本處測量大隊及本市土地重劃大隊因整併,於 94 年 9 月 6 日新成立本處土地 開發總隊,爰修正首揭要點內之機關名稱,同時修正部分條文內容。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7-02-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11 月 08 日
中華民國94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4)北市地一字第09432818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5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各所隊受理司法機關或檢察機關囑託勘測案件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所隊受理法院或檢察機關囑託勘測案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