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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1-04-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機字第112301221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電子化會議作業規定停止適用總說明(112.12.15 停止適用) 》 本府為落實推動無紙化環保政策及電子化政府的目標,於九十三年一月五日函頒「臺 北市政府市政會議線上瀏覽會議資料作業規定」,一百零五年九月五日更名為「臺北 市政府市政會議電子化會議作業規定」,歷經七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為一百十一 年十二月二日。茲因市政會議電子化會議實務運作已臻成熟,且因應實務需要常需隨 時彈性調整,無再以行政規則規範之必要,爰停止適用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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