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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機字第112301221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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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秘機字第1113011887號函修正全文9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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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秘機字第10531374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線上瀏覽會議資料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電子化會議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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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1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秘機字第10130633900號函修正第4、5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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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8年9月24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秘機字第09831039700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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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8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秘機字第09830199300號函修正下達第4、5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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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機字第09630931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96年9月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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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四字第09326025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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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四字第09303230400號函訂定發布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4-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1 月 05 日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機字第112301221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