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依本府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一二四九次市政會議市長裁示事項辦理。
- 二、目的:為落實推動無紙化環保政策及電子化政府的目標,特訂定本規定。
- 三、實施對象:市政會議出(列)席人員。
- 四、周邊設備及軟體: (一)目前市政大樓十二樓簡報室已架設Access Point(無線網路接取點),與會人員 可自行攜帶手提式電腦(以下稱電腦)與會,毋須列印相關會議資料。 (二)會議中使用電腦時,請將音量調整為靜音狀態,以避免產生干擾。 (三)軟體: 1.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啟用6.0(含)以上版本。 2.Office 2000以上版本。 3.Dynadoc reader 軟體(最新版)。 4.Acrobat reader 軟體(最新版)。
- 五、作業規定: (一)市政會議提案分為報告案及討論案,報告案經機關首長批准後即可利用市政會議 專用電子信箱(dmicity@mail.taipei.gov.tw)傳輸,討論案則須簽報市府核准 ;各機關報告、討論之要點及注意事項等行政命令之提案,應先簽請秘書長指派 參事、技監或顧問召集相關單位先行審查後,再提會討論;另各機關提送討論案 時,除傳輸提案資料外,請併同傳真簽核公文影本乙份,傳真號碼為 2720-8666 ,並於空白處加註「請排訂○年○月○日市政會議議程」字樣與提案承辦人姓名 及聯絡電話。 (二)各機關提案最遲請於每週五中午12時前,利用市政會議專用電子信箱傳輸,以利 排入隔週當次議程,若未依限送達者,則列入下次會議議程;各機關倘有臨時重 大或急迫性議案,不及編入當次議程,而擬於當次提案者,應報請秘書長同意後 ,始得補列為臨時提案,請事先與秘書處第四組聯繫(27256126至6129),並至 遲於會前一日下午4時前送達電子檔;倘會前週一版議程上網後,各機關遇有更 正或補充資料,請送達紙本及電子檔,以利更新行政管理知識網之議程。 (三)有關新聞處提送之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及研考會提送之歷次市政會議市長裁指 示事項追蹤辦理情形等會議資料,亦請於會前一日下午4時前送達電子檔,如不 克送達,則循往例於當日會前備妥書面資料,俾利現場分發。 (四)各機關首長若不克親自出席或擬於中途離席,請逕上行政管理資訊網╱我的會議 ╱會議行程,點選「填寫請假單」,以轉呈 市長核閱後登記存查。 (五)目前市政會議電子化作業已透過「行政管理資訊網╱我的會議」系統(以下稱本 系統)線上處理,相關電子化作業方式如下: 1.會議通知採由左而右橫行格式製作,議程經簽准後,即由秘書處第四組上傳至 本系統,各機關市政會議聯繫管理人可於會前一日登入個人e-mail帳號及密碼 接收議程,下載並於會前確認更新會議資料電子檔,置於電腦桌面,俾便首長 開檔閱覽,以免會議中臨時上網發生困擾。倘市政會議遇停開、順延,則暫停 接收。另基於市政會議資料會前不公開原則,請各與會機關收受議程訊息後, 妥慎保管。 2.為求提案格式統一,請至本系統《下載專區╱我要下載╱市政會議相關訊息》 下載報告案及討論案格式版本(詳如附表1、2)。 3.各提案機關除傳送電子郵件外,並請送達7份書面資料。另提案附件無法轉換 電子檔者或成冊書面資料,仍請依規定時限送達書面資料,逢第4週請送75份 ,餘各週請送55份,俾於會前一日交換送達各出(列)席人員。 4.提案之附件檔案請以Word或Excel 彩色檔案格式呈現,應儘量彙整理成一個檔 案,並預先以彩色字體標示重點,俾利閱覽會議資料。 5.各機關以電子郵件傳輸市政會議議程時,請於信件內註明提案機關、承辦人姓 名及聯絡電話。 6.市政會議紀錄奉核後即透過本系統轉入電子公布欄發布,提供與會者及機關同 仁查閱,不另行文。另各機關因業務需要,須進一步查詢市政會議議程及紀錄 訊息,請自行至行政管理知識網(http://km.taipei.gov.tw/)中的《會議紀 錄》或至《市府網站╱市府簡介╱市政專欄╱市政會議紀錄》查閱。 7.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將透過本系統轉請研考會予以列管,相關機關填送「列管案 件執行情形報告表」後,利用彙整回報功能產生「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列入議程送請出(列)席人員參考。 8.提案資料格式: (1)軟體使用現有MS Word 97、MS Excel 97以上版本。 (2)字型大小:使用現有之標楷體字型打印,字體大小為18點,約每頁33行,每 行24個字。 (3)邊界設定值:上下左右邊界各留2.5公分,並於頁尾置中處加註頁碼。 (4)紙張及版面:統一使用A4再生紙或模造紙雙面列印;版面以直式橫書為原 則,惟因特殊需求者,得調整為橫式橫書;左側裝訂。 (5)製作提案時,請勿使用自造字或特殊符號,以免產生亂碼,並避免獨字成行 、獨行成頁,遇有畸零字數或單行時,宜儘可能緊湊。 (6)提案資料遇分項條列時,各項順序之數字及符號,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 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並參酌下列三項原則及用法說明: ◎原則: (1)層次無小括弧者加頓號「、」。 (2)層次系統另列縮格採「階梯次」(暫定10層)。 (3)次行縮段名、項次之下書寫。 ◎用法說明: 一、中文數字全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一)中文數字全型加半型小括弧:(一)(二)(三)(四)(五)… 1、阿拉伯數字全型:1、2、3、4、5、6、7、… (1)阿拉伯數字全型加半型小括弧:(1)(2)(3)… 甲、天干全型:甲、乙、丙、丁、戊、己、… (甲)天干全型加半型小括弧:(甲)(乙)(丙)(丁)… 子、地支全型:子、丑、寅、卯、辰、… (子)地支全型加半型小括弧:(子)(丑)(寅)(卯)… A、英文字母大寫全型:A、B、C、D、E、… (A)英文字母大寫全型加半型小括弧: (A)(B)(C)(D)…
- 六、為節省會議時間及提高決策品質,各機關提送市政會議之附件,應掌握精簡不繁原則, 以減輕閱讀資料之負擔。
- 七、如遇重大停電、電腦嚴重當機事件或其他重大事故,無法進行電子傳輸作業時,會議資 料則改採人工作業方式辦理。
- 八、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依需要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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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1-04-2007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線上瀏覽會議資料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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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12 月 17 日
中華民國93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四字第09326025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