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99.02.22 修正)》 本處於 95 年 1 月 27 日以北市水企字第 9530188000 號函訂定「臺北自來水事業 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因配合「兩性工作平等法」於 97 年 1 月 16 日修正名稱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配合修正本要點第一點及第十六點 第三款部分條文。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4-02-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02 月 22 日
中華民國99年2月22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市水企字第09930322400號函修正第1、16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