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第五點修正總說明(114.09.03 修正)》 本要點因應行政院「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修正,刪 除現行調整上班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以及補假規定與國定假日增修,爰修正本要點第 五點規定,其修正要點說明如下: 本要點第五點第三項第三款規定,原條文第一目與第二目詳細列出不計工作天之國定 假日與民俗節日日期,為因應爾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可能再增減日數,爰將規定內 容予以合併簡化,刪除國定假日與民俗節日之詳細日期說明;另因應行政院刪除現行 調整上班及補行上班之規定,以及新增之補假規定,故刪除第四目有關補行上班日等 文字、刪除第五目勞動節之補假規定,有關上開目次併予修正調整。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6-04-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4 年 09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143023058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14年9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