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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0630031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6點條文;並自106年3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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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102)府工土字第10230159501號令修正發布第4、5點條文;並自102年4月12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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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土字第09832163001號令修正全文8點;並自99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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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6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府授工土字第096321265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4-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6 年 12 月 03 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0630031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6點條文;並自106年3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