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高齡教育輔導小組作業要點停止適用總說明(114.05.13 停止適用)》 臺北市高齡教育輔導小組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日 訂定發布(原發布名稱為「臺北市老人教育輔導小組作業要點」),歷經九十九年六 月二十五日及一0三年六月十一日兩次修正,高齡教育輔導小組之階段性任務已圓滿 達成,相關業務納入終身學習推展機制持續推動,本要點無存在之必要,辦理要點停 止適用。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5-08-2028
(廢) 臺北市高齡教育輔導小組作業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5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終字第1143061886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4年5月1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