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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7-02-2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100)北市地籍字第10033292300號函訂定全文5點
  •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所屬所隊測量作業安全維護注意事項總說明(100.11.23 訂定) 》 為維護所屬所隊測量作業時測量人員及民眾之人身與作業安全,乃就所隊平時或定期 應注意事項、實施測量作業前後及若發生事故時,應注意及因應事項,予以明定,舉 其要旨,共分五點,分述如下: 一、明定本注意事項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明定本處所屬所隊為辦理測量作業,平時或定期應辦理之事項。(第二點) 三、明定測量人員執行測量作業前,應準備之事項。(第三點) 四、明定測量人員執行測量作業期間之注意事項。(第四點) 五、明定測量作業期間發生事故之因應處理方式。(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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