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1.08.30 法律字第10100149480號函
- 法務部就「公審會主任委員得否擔任聽證之主持人、應否迴避、應否立即停止聽證程序、當事人申請舉行預備聽證與正式聽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拘束力」等行政程序申請書所提主張及理由之研析意見
2.
- 法務部 97.04.24 法律決字第0970013724號書函
- 行政機關於做成行政處分前,就同一事件之重要事項,已基於調查證據之必要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或舉行聽證,或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如踐行上開程序之機關係有權限者,縱作成行政處分係非踐行上開程序之機關,亦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而毋庸於作成行政處分前再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3.
- 內政部 91.01.29 內授營都字第0910081426號函
- 有關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開程序,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後是否須依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