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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851號令修正公布第205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30-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88年04月21日增訂之第16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1.
  • 法務部 103.06.20 法律字第10303503770號函
  • 為檢討修正內政部訂頒之夫妻聯合財產更名登記審查要點第1點等登記法令,以符合CEDAW法規規定乙案,法務部就「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1條,並未包括夫或妻於緩衝期間屆滿前死亡之情形,與內政部登記法令之規範範圍不同」、「夫或妻於緩衝期間屆滿前死亡,其以妻之名義登記之不動產歸屬,應由地政機關依職權個案審認」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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