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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851號令修正公布第205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30-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88年04月21日增訂之第16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1.
  • 法務部 100.01.03 法律字第0999047852號書函
  • 國家賠償協議中有關精神慰撫金是否扣除政府核發之相關救助金、慰問金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等,須視國家損害賠償請求權人是否因同一原因事實所取得之利益而定,若第三人對於損害賠償請求權人之給付,旨在使請求權人獲得終局利益,而非在填補損害者,則無民法損益相抵規定之適用,而無法扣除該項給付金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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