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8.04.09 法律字第10803505410號函
-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規定參照,如政府資訊內有部分資訊涉有該法第18條第1項所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情形,若可將該部分資訊予以區隔,施以防免揭露之處置,已足以達到保密效果者即可
2.
- 法務部 103.07.07 法律決字第1030350804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7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4條、電子簽章法第4條等規定參照,同意書雖係以電子方式為之,倘足以確認當事人意思表示,並有可為證明方式,即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書面同意」效力
3.
- 內政部消防署 103.05.07 消署預字第1030006393號函
- 消防相關業務送審書件需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者,若當事人無法及時簽名或蓋章,得委任代理人辦理,以避免延誤書件時程
4.
- 法務部 96.12.27 法律字第0960046544號函
- 關於結婚證書之證人簽名,可否以蓋章代簽名之疑義乙案
5.
- 法務部 90.11.21 (90)法律決字第041985號函
- 戶政機關於辦理離婚登記時要求當事人於提憑之離婚協議書加註證人個人資料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