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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851號令修正公布第205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51號令修正公布第1030-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88年04月21日增訂之第16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1.
  • 法務部 105.12.08 法律字第10503516290號函
  •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行政執行機關得就義務人對於第三人金錢債權,核發扣押命令,禁止義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第三人向義務人清償,嗣後並得詢問移送機關意見,依規定核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或準用對於動產執行規定拍賣或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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