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務部 105.12.08 法律字第10503516290號函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行政執行機關得就義務人對於第三人金錢債權,核發扣押命令,禁止義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第三人向義務人清償,嗣後並得詢問移送機關意見,依規定核發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或支付轉給命令、或準用對於動產執行規定拍賣或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