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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 98.09.17 法律字第0980035342號函
- 關於屏東縣政府就轄內已核准申請設置之私立殯儀館,原核准興辦事業計畫書內配置圖說漏列污水處理設施之疑義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112年12月27日修正第35、55、80~82條條文;增訂第21-2、35-1~35-3、36-1~36-3、37-1條條文;刪除第36、37條條文;施行日期自114年07月01日施行。 2.114年05月28日修正第21-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