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3.04.10 法制字第1130251041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獎勵投資興建市場辦法」乙案之意見
2.
- 內政部 96.10.29 台內法字第0960163844號令
- 臺北縣準用內政部主管法規關於直轄市規定之法規及生效日期
3.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8.03.30 簽見
- 本案在臺北市政府無稅收損失考量下,研商結論臺北市政府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時點,以投資人興建完成之日認定之,似較符合獎勵民聞投資興辦公共設施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