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財政部 106.04.19 台財促字第10625508430號函
- 有關促參案件權利金額度及許可年限調整與投資契約變更等疑義,宜由主辦機關本於權責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權利金設定及調整參考原則及投資契約約定核處
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3.30 簽見
- 本案如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委託,可選擇訂定行政契約或民事契約(參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2條),如以行政契約方式為之,更具有節省公證及民事強制執行勞費之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