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7.11.26 工程促字第09700466890號函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辦理之公園綠地設施於興建期間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係屬直轄市及縣市自治事項,建議主辦機關得採估算成本及價值列入投資計畫書審核項目,或以公開方式標售所得歸繳市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