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13-02-1002
自治條例
民國 112 年 08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23034797號令修正發布第95-3條條文
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89.06.13 簽見
  • 本案依臺北市法規準則第17條本文規定,同時參酌相關內政部函釋之精神,似應回歸適用管制規則第29條之規定,而適用時應一體適用,不得割裂適用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