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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04-08-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100 年 07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0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0321425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23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攤販管理規則;新名稱: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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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1.07.10 法制字第10102115070號函
  • 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6款及第8款,所謂「撤銷或廢止其攤販營業許可證」,有無可認為屬不具裁罰性之「行政管制措施」之解釋空間,宜由該管機關綜合斟酌立法原意,本於權責審慎考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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