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部 102.09.05 文藝字第1023026122號函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17條非屬政府採購法所列招標方式特別規定,執行小組及徵選小組委員係依第11、19條組成,非依政府採購法第94條組成,故徵選過程、執行小組及徵選小組委員規定應以該辦法為準,惟個案執行過程中有利益衝突之虞者,建議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2、33條迴避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