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9.06.12 發法字第1090012185號
- 管理機關為執行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等規定要求釣魚者應著救生衣,與為執行同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要求民眾於風景特定區進入危險區域應著救生衣,二者係執行不同法定職務,所蒐集之違規民眾個人資料清冊無法互通
2.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9.03.30 發法字第1092000334號
- 管理機關為執行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等規定要求釣魚者應著救生衣,與為執行同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要求民眾於風景特定區進入危險區域應著救生衣,二者依不同法據而執行不同之法定職務,尚難要求二管理機關於原始蒐集目的外提供違規民眾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