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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觀光傳播類
民國 114 年 04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29991號令修正公布第4、54~55-1、57、70-2條條文
1.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9.06.12 發法字第1090012185號
  • 管理機關為執行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等規定要求釣魚者應著救生衣,與為執行同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要求民眾於風景特定區進入危險區域應著救生衣,二者係執行不同法定職務,所蒐集之違規民眾個人資料清冊無法互通
2.
  •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9.03.30 發法字第1092000334號
  • 管理機關為執行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等規定要求釣魚者應著救生衣,與為執行同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要求民眾於風景特定區進入危險區域應著救生衣,二者依不同法據而執行不同之法定職務,尚難要求二管理機關於原始蒐集目的外提供違規民眾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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