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100.05.31 國健教字第1000006216號
- 有關活動主辦單位拒絕行政機關人員進入檢查是否有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之情事者,應如何處理之疑義
2.
- 行政院衛生署 99.09.20 署授國字第0990012943號
-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既負保護、教養之責任,故於立法政策上於監督不周或行使親權、管教不當時,得以父母或監護人為處罰對象,如為加強對未成年行為人之防制效果,得以糾正或勸導措施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