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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衛生類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21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4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5005696號令發布第4條第1項第4款,自112年4月1日施行;第9條第2項、第29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有關販賣菸品有同條第1項第3款情形之罰責,自113年3月22日施行;其餘條文,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1.
  • 法務部 109.07.29 法律字第10903511610號書函
  • 有關民眾網路販賣私菸,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款與第23條,及菸酒管理法第46條第1項規定,請參酌並依具體個案事實本於職權審認之;如有涉訟,應以法院之最終判斷為準
2.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04.07.29 國健教字第1040700940號函
  • 網路賣家於網路上刊登販賣菸品訊息,乃違反菸害防制及行政罰法規定,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若為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而於電腦網路為宣傳者,應命其限期改善或採取必要措施,且屬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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