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8.12.17 農授水保字第1080252381號函
- 依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公告山坡地範圍劃定應屬一般、抽象之規定,因其性質特殊,經法律授權以「公告」為之,係屬法規性質,而有別於一般處分
2.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0.01.06 農授水保字第0991872724號令
- 桃園縣準用水土保持法第3條第3款及第5款、第5條、第16條、第17條第1項、第18條等規定中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3.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96.12.12 農授水保字第0961857038號令
- 臺北縣準用農委會主管之部分水土保持法規中有關直轄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