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4.08.22 局給字第0940022455號函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兼領三分之一一次退休金及三分之二月退休金人員,其中兼領之三分之一一次退休金得否依勞動基準法標準補足差額疑義 2.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3.11.09 局給字第0930030275號函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資遣再任重行退休時,其退休金基數連同資遣給與合併計算,應受其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之退休金給與最高標準限制等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