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內政部 99.04.20 台內社字第0990072064號函
- 職業工會會員離職退保並申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因職業工會未及寄出申請書,除符合「97年12月31日前提出勞保老年給付申請」要件外,如能提出「投保單位延誤寄出申請書」及「勞保被保險人當事人無從預見且不可能採取必要之行為避免延誤」等事實證據,亦得納入國民年金保險
2.
- 內政部 99.01.29 台內社字第0990012836號函
- 職業工會會員於97年12月31日申請離職退保並申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其屬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所稱之「請領」,符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規定,而為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