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93.03.25 法律決字第0930012771號書函
- 法務部91/04/03法律字第0910012048號函,贊同財政部91/03/27台財稅字第0910451666號函釋意見,顯已牴觸憲法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及不符實質課稅原則,為此提出不同意見及理由,囑卓參並審酌撤銷或變更上開函見解一案
2.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4.15 行執一字第0910001773號函
- 信託關係之受託人未繳納信託財產所產生之地價稅、房屋稅,該納稅義務人之自有財產仍應視為得強制執行財產之範圍
3.
- 法務部 91.04.03 法律字第0910012048號書函
- 函復信託關係存續中信託財產所生之地價稅、房屋稅,受託人未繳納,稅捐稽徵機關得否就受託人之自有財產移送強制執行機關疑義乙案
4.
- (廢) 財政部 91.03.27 台財稅字第0910451666號函
- 信託關係存續中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而該納稅義務人對於應納稅捐逾期未繳,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時,得就其自有財產強制執行
5.
- (廢) 財政部 91.03.27 台財稅字第0910451666號函
- 信託關係存續中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而該納稅義務人對於應納稅捐逾期未繳,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時,得就其自有財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