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9.13 北市法一字第09532385900號函 就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申領牌照作業事宜,交通部公路總局路監運字第0941005870號函,係針對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所屬駕駛人因個人行為致喪失駕駛人資格時,為維持牌照總量管制,可比照社員退社或除名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