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99.10.18 法律字第0999041988號函
- 按行政法上之「權限移轉」,其「權限」係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之事項者而言,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委託相關機關、機構或團體辦理檢查,性質上屬偏向專業參與之技術協助,雖有執行上之獨立性,然並無名義上之獨立性,相關行政處分仍由主管機關為之,未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事項之權限移轉,無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之適用
2.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9.10.01 工程企字第09900376650號函
- 水土保持計畫中如不涉行使公權力織權限移轉,應無行政程序法第15、16條規定之適用,如「委外審查」或「委外施工檢查」等,應有政府採購法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