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 98.11.25 府都新字第09831132400號 有關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專業機構之解釋 2. 臺北市政府 98.11.25 府都新字第09831132401號令 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其依公司法所設立登記,及營業項目登記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等7項和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結構、土木技師事務所者,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所指之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