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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31-01-4003
自治規則
民國 107 年 05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600291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條及編制表;並自104年12月4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組織規程;新名稱:臺北市立文獻館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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