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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11-04-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6 年 07 月 31 日
中華民國86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6)北市衛四字第8624619600號函訂頒
  • 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 38 條
    取締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 ,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得設置查緝中心;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得設置查 緝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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