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基準法
第 43 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勞動類
民國 112 年 05 月 01 日
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120147862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