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觀光傳播類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交通部交授觀企字第11320002951號令修正發布第3、25、28、31、37條條文
  • 發展觀光條例
    第 66 條
    風景特定區之評鑑、規劃建設作業、經營管理、經費及獎勵等事項之管理 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之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受僱人員 管理及獎勵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旅行業之設立、發照、經營管理、受僱人員管理、獎勵及經理人訓練等事 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觀光遊樂業之設立、發照、經營管理及檢查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之訓練、執業證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中 央主管機關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