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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27-06-4002
自治規則
民國 113 年 05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3301940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北市法綜字第1133027690號函勘誤第10條條文
  • 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
    第 14 條
    執行機關或消保官對於協助本市推展消費者保護工作著有成效之消費者保 護團體,得簽報市政府核准後,頒發獎狀、獎牌或給予財務上之獎助或補 助。 前項獎助或補助辦法,由市政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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