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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產業發展類
民國 99 年 09 月 21 日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經濟部經水字第09904606140號令發布刪除第8條條文
  • 溫泉法
    第 31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制定公布前,已開發溫泉使用未取得合法登記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 零二年七月一日前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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