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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17-09-2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7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北市建地人字第1137010283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23點;並自113年7月11日以電子郵件下達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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