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05-04-4008
自治規則
民國 106 年 08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6329391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新名稱: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及再申訴案件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