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05-13-202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1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奉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首長核定修正名稱及全文44點;並自112年1月10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