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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19-04-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07 月 03 日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觀發字第11230179791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
    第 8 條
    八、指定用途之捐款累積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業務機關應訂定 管理運用要點或執行計畫。 指定用途之捐款累積金額未達前項數額者,業務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訂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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