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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10-02-202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4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北市警安分督字第1143051661號函訂定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
    第 8 條
    八、指定用途之捐款累積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業務機關應訂定 管理運用要點或執行計畫。 指定用途之捐款累積金額未達前項數額者,業務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訂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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