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社會教育
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70191495B號、外交部外授領二字第1075144451號、內政部台內移字第107008678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自發布日施行
  •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二十三條(外國人之招收及管理)

    短期補習班得招收外國人;其招生條件與方式、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