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相關SOP
北市17-03-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北市地測字第1086031578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3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暨各地政事務所辦理逕為分割與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所隊辦理逕為分割與登記案件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