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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106.07.27 北市工授水字第1063022530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7 日
要  旨:
有關臺北市建築執照適用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案件之適用
面積範圍及計算表格、設計參考手冊等事宜
主旨:有關本市建築執照適用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案件之適用面積範圍及計
      算表格、設計參考手冊等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臺北市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適用面積範圍部分,經本局水利
      工程處檢討,同時考量符合中央標準,改採基地開發面積 300平方公尺以下為免適用
      範圍門檻,並自 106年10月 1日開始實施,建請貴處據之辦理案件控管事宜。
  二、為鼓勵採用多元設計手段、增加設施利用多樣化,並落實節能減碳之環境永續,經本
      局水利工程處檢討,除導入優先檢核基地可採重力式排放之設計流程外,有關綠建築
      相關保水設施之保水量體,得納入基地計畫保水量(即貯集滯洪量)一併檢討,但其
      納入量以所需貯集滯洪量之20%為上限。
  三、另本局水利工程處委託社團法人台北市水利技師公會編製「臺北市雨水流出抑制設施
      設計參考手冊」,針對不同基地條件之重力排放、機械及重力排放併存、機械抽排等
      設計樣態及適用範圍等提供相關設計圖說,供設計者多樣化設計之參考。
  四、上述「臺北市基地開發貯集滯洪量計算表」、「臺北市基地開發逕流排放量計算表」
      、「臺北市雨水流出抑制設施設計參考手冊」等自 106年10月 1日起收件之雨水流出
      抑制設施排水計畫審查案件正式納入採用,並將公布於市民 e點通。
正本: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副本:社團法人台北市水利技師公會(含附件)、社團法人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含附件)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含
      附件)、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含附件)、社團法人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含附件)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社團法人臺北市水土保持技師公會
      (含附件)、臺灣省建築師公會(含附件)、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含附件)、中華民
      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含附件)、社團法人台北市環境工程技師公會(含附件)、臺北
      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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