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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政府 109.04.01. 府訴三字第1096100606號訴願決定書 訴  願  人 ○○○
    法 定 代 理 人 ○○○
    法 定 代 理 人 ○○○
    原 處 分 機 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訴願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事件,不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如附表編號1至 86舉發通
    知單及原處分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中山分局、松山
    分局如附表編號1至86裁決書,提起訴願,本府決定如下:
      主文
    訴願不受理。
      理由
    一、按訴願法第1條第1項規定:「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
      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第77條
      第 8款規定:「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八、對於非
      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第 1項第2款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由下列機關處罰
      之:……二、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第82條第 1項第1款、第3款
      、第10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
      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
      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
      攤位。」第87條規定:「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
      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
      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二、訴願人經查獲自民國(下同)107年 8月9日起至108年6月22日止,陸續於附表所列違規
      時間,分別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違規行為,經本府警察局查認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10款等規定,乃以如附表所列編號1至86舉發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予以舉發,並載明應到案處所。嗣原處分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
      第一分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中山分局及松山分局審認訴願人違規事實明確,分別
      以如附表所列編號1至 86裁決書予以裁處。訴願人不服上開86件舉發通知單及86件裁決
      書,於108年12月10日向本府提起訴願,109年1月6日補正訴願程式,並據本府警察局檢
      卷答辯。
    三、查本件訴願人因涉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 1項第1款、第3款、第10款等
      規定,經本府警察局以如附表所列編號1至 86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予以舉
      發,原處分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等並以如編號1至 86裁決書予以裁處。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訴願人如有不服,應於收到裁決書後,以裁決機
      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
      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不得循訴願程序尋求救濟。訴願人遽向本府提起訴願
      ,揆諸前揭規定,自非法之所許。
    四、綜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程序不合,本府不予受理,依訴願法第77條第 8款,決定如主文
      。
    附表:

    編號

    違規時間

    本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字號

    裁決日期

    裁決機關

    裁決書字號

    1

    107年8月9日20時5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FU956959號

    107年10月1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北市警中正一分交裁字第AFU956959號

    2

    107年8月26日19時5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FU956406號

    107年10月1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北市警中正一分交裁字第AFU956406號

    3

    107年8月26日20時27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FU956408號

    107年10月1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北市警中正一分交裁字第AFU956408號

    4

    108年6月1日19時19分

    北市警交字第A00N16579號

    108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北市警中正一分交裁字第A00N16579號

    5

    108年6月21日20時55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75658號

    108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北市警中正一分交裁字第AFV275658號

    6

    107年9月15日18時34分

    掌電字第A00K3L 096號

    107年11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北市警安交裁字A00K3L096號

    7

    107年11月10日14時1分

    掌電字第A00K3H 826號

    108年1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北市警安交裁字A0 0K3H826號

    8

    108年1月30日21時32分

    掌電字第A00K38 369號

    108年3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北市警安交裁字A0 0K38369號

    9

    108年5月29日16時52分

    掌電字第A01K3J 013號

    108年7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北市警安交裁字A0 1K3J013號

    10

    108年6月21日11時44分

    掌電字第A00K3T 033號

    108年10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北市警安交裁字A00K3T033號

    11

    107年10月24日18時15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21377號
     

    107年12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21377號

    12

    107年11月10日22時7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21135號

    108年1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21135號

    13

    107年11月25日14時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D229號

    108年1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D229號

    14

    107年12月2日18時3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B206號

    108年2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B206號

    15

    108年1月6日18時50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315053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315053號

    16

    108年1月19日18時5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H178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H178號

    17

    108年1月19日22時0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315069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315069號

    18

    108年1月22日20時3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183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183號

    19

    108年1月24日18時55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2568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2568號

    20

    108年1月26日18時4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140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140號

    21

    108年1月26日21時38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5348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5348號

    22

    108年1月29日16時48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2575號

    108年3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2575號

    23

    108年2月2日14時22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6615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6615號

    24

    108年2月3日18時2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208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208號

    25

    108年2月6日13時1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G300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G300號

    26

    108年2月8日21時30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007743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007743號

    27

    108年2月16日18時3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K148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K148號

    28

    108年2月16日22時3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220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220號

    29

    108年2月16日15時35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144176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144176號

    30

    108年2月17日19時7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C271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C271號

    31

    108年2月28日16時2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I255號

    108年4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I255號

    32

    108年3月1日15時53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E251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E251號

    33

    108年3月1日17時25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E258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E258號

    34

    108年3月1日20時42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252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252號

    35

    108年3月2日20時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E270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E270號

    36

    108年3月2日21時2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I258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I258號

    37

    108年3月14日15時4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C330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C330號

    38

    108年3月15日20時2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297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297號

    39

    108年3月16日15時2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301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301號

    40

    108年3月16日21時2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253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253號

    41

    108年3月23日20時30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K237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K237號

    42

    108年3月30日12時2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F387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F387號

    43

    108年3月30日21時20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FU936156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U936156號

    44

    108年3月31日15時1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360號

    108年5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360號

    45

    108年4月4日12時2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329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329號

    46

    108年4月4日15時2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372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372號

    47

    108年4月5日13時3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L291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L291號

    48

    108年4月5日19時5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N376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N376號

    49

    108年4月7日13時3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A267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A267號

    50

    108年4月7日15時5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350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350號

    51

    108年4月7日18時46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2831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2831號

    52

    108年4月13日12時5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D447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D447號

    53

    108年4月13日20時3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F420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F420號

    54

    108年4月14日12時12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D449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D449號

    55

    108年4月20日15時4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403號

    108年6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403號

    56

    108年5月5日13時1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B469號

    108年7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B469號

    57

    108年5月5日16時22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M463號

    108年7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M463號

    58

    108年5月19日18時2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5L443號

    108年7月2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5L443號

    59

    108年6月2日20時32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4B488號

    108年8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4B488號

    60

    108年6月14日19時50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7021號

    108年8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7021號

    61

    108年6月29日15時4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H49926號

    108年8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00H49926號

    62

    108年6月30日18時6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4298號

    108年8月1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4298號

    63

    108年7月4日19時10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7027號

    108年9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7027號

    64

    108年7月7日20時3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284796號

    108年9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

    北市警義交裁字第AFV284796號

    65

    108年1月23日18時20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I796號

    108年3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I796號

    66

    108年1月23日18時32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K276號

    108年3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K276號

    67

    108年1月23日20時1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K277號

    108年3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K277號

    68

    108年3月12日21時3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374號

    108年5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374號

    69

    108年3月27日19時33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68570號

    108年5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68570號

    70

    108年4月4日19時50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454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454號

    71

    108年4月4日21時23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C652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C652號

    72

    108年4月6日21時5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H886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H886號

    73

    108年4月14日16時3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484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484號

    74

    108年4月21日18時29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G751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G751號

    75

    108年4月27日19時5分

    北市警交字第AFV176964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FV176964號

    76

    108年4月27日22時1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D751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D751號

    77

    108年4月28日18時20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D752號

    108年6月6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D752號

    78

    108年5月4日14時1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554號

    108年7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554號

    79

    108年5月4日20時4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557號

    108年7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557號

    80

    108年5月24日19時51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4E709號

    108年7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4E709號

    81

    108年6月5日16時2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6E658號

    108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6E658號

    82

    108年6月8日21時3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I899號

    108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I899號

    83

    108年6月16日18時48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00G1J637號

    108年8月7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北市警中山交裁字A00G1J637號

    84

    108年5月19日21時26分

    北市警交大字第AFU184201號

    108年7月3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北市警松山交裁字AFU184201號

    85

    108年6月6日18時51分

    北市警交字第A00L4D639號

    108年8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北市警松山交裁字A00L4D639號

    86

    108年6月22日19時0分

    北市警交字第A00L5K476號

    108年8月5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

    北市警松山交裁字A00L5K476號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袁 秀 慧
                                    委員 范 文 清
                                    委員 王 韻 茹
                                    委員 吳 秦 雯
                                    委員 王 曼 萍
                                    委員 陳 愛 娥
                                    委員 盛 子 龍
                                    委員 洪 偉 勝
                                    委員 范 秀 羽
    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1     日
    如對本決定不服者,得於本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個月內,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提起行政訴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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