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27-04-3002
臺北市政府訴願案件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訴字第101091262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101年9月18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訴願案件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