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17-03-2002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權利書狀管理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6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登字第10531658900號函修正發布第3、5、6點條文;並自105年6月24日起生效